字体:大 中 小
护眼
关灯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
第一百五十七章 (第2/4页)
证丧尽天良,害我儿子枉做十年牢,人在做天在看,孤儿寡母活不下去,猪狗禽兽孙旭德还我公道”! “孙旭德王八蛋,做假证丧尽天良,害我儿子枉做十年牢,人在做天在看,孤儿寡母活不下去,猪狗禽兽孙旭德还我公道”! 一大早,何秀兰到平仄路683弄巷口举着大喇叭喊。为的是要让孙旭德夫妇出来。 每个大城市都有贫民窟。这样说也许不合适,因为孙家不到二十平的屋子,房市上估价至少230万。 nV人一边喊一边哭,向来往上班、看热闹的行人哭诉着十二年前的冤案。 十二年前,儿子何广治在寅山中学读高中,当时孙旭德是九冶在寅山喜德广场的项目总工。 家里没男人,一家两口要吃要喝,挤在春来镇上一间二楼上。 那是一个四合院式的房子,原本可能也不是的。 七八家像他们一样的,南面全靠一口小小的天井获得亮光。过道上堆放许多杂物,相较于其他家庭,何秀兰与儿子的居住环境已算是宽裕。 城乡结合部是最乱的地方,不止是街头,就他们住的那栋,常能听到小两口歇斯底里吵架打骂孩子的。 没办法,穷让人暴躁。
上一页
目录
下一页